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往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2文章来源:管理员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及各位往届毕业生: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往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将于10月26-28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请本次报名重修考试的往届毕业生按时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1、请考生带上身份证及重修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考试时一定填写签到表;

2、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程请于10月27日准时参加考试;

3、教务处未统一安排时间的考查课及实践操作课请在10月26-28日之内自行联系各院(系、部),确定考试时间与地点;

4、请各院(系、部)在提交考查课和实践操作课考试成绩册时附上考生签到表,否则成绩不予认定;

5、请各院(系、部)教学秘书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领回试卷,并于领卷后三天内由教学秘书录入重修成绩,然后将重修成绩册交教务处肖老师处。

       特此通知 
      重修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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