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系、部):
本学期应届毕业生(13级专科及14级转录)重修考试安排在2016年5月30日至6月1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查课、技能操作课,请各学院(系、部)相关教研室在5月30日-6月3日内组织学生进行考核(涉及的系部和学生名单见附件2)。
2、学生可在教务处网页查询考试安排(点击附件下载)。查询网址:(/jwc/)。
3、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请监考老师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前仔细检查学生证件、核对学生身份,并请考生在《签名表》对应位置签名。注意学生所考试卷分发要准确,收卷时请按考试科目排序。
5、请各承担单位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领回,并于三天内登录重修成绩,将重修考试成绩单交教务处肖老师处。
特此通知 详情:/jwc/content.asp?type=12&fl=13&id=3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