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系、部)及各位往届毕业生: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往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将于2016年5月4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请本次报名参加重修考试的往届毕业生按时参加。具体要求如下:
1、请考生带上身份证及重修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2、参加实践操作课考试的同学请在5月3-6日之内自行联系各学院(系、部),确定考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时一定填写签到表;
3、请各学院(系、部)在提交实践操作课考试成绩册时附上考生签到表,否则成绩不予认定。
4、请各学院(系、部)教学秘书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领回试卷,并于领卷后三天内由教学秘书录入重修成绩,然后将重修成绩册交教务处肖老师处。
特此通知 2015-2016-2往届学生重修考试安排.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