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部:
本期在校生(不含应届毕业生)重修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现重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学习安排
(一)跟班重修安排
参加跟班重修的学生可根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全校课程安排表》(附件1)选择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跟班听课;个别因学校专业调整或课程变化而没有开设课程的,请联系所在院、系、部。(跟班重修学生名单见附件2)。
跟班重修课程不计平时成绩,单独安排重修考试,以考试取得的卷面成绩为课程最终成绩。
(二)组班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及地点
课程名称 |
上课时间 |
上课地点 |
任课教师 |
有机化学 |
第4-11周,每周三11-13节 |
B104 |
粟立丹 |
线性代数 |
第4-11周,每周五11-12节 |
B101 |
数学教研组 |
高等数学 |
第4-11周,每周三11-12节 |
B105 |
数学教研组 |
本科大学英语(2)(4) |
5月(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
请参加以上课程重修的同学按照安排认真参加学习,教师严格考勤,两次不参加学习者取消考试资格。(组班重修学生名单见附件3)
(三)关于免听证的办理
重修课程与正课时间冲突者,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并将书面申请交教务处办理免听证。
二、重修听课证的领取
请各院、系教学秘书于3月20日前到教务处领取本院、系在校学生重修听课证,并加盖院、系公章。重修学生请凭有效听课证听课。
三、重修考试安排
组班教学课程在规定教学时数的最后2个课时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考试,并将成绩交部门教学秘书。
跟班重修的课程考试分两批进行,专科生在第12周安排考试,本科生在第17周安排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教务处主页的考试通知。
特此通知! /jwc/content.asp?type=12&fl=13&id=4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