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春季市(州)、区(市、县)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8〕1号)要求,本着为学生服务的原则,现将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函告校属各学院,请校属各院按要求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员(含国考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间
4月1日---4月15日(7:00—23:30),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信息(注:国考合格的考生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A类)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再登陆“成都教育人才网”(www.cdjyrc.com),在网站首页右上角“教师资格登记”处进行二次登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并按要求剪切、粘贴条形码。(注: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B-D类)的认定申请不需登陆此网页)
请各学院务必于4月16日、17日,将《2018年春季申办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基本信息表统计表》(附件4)、《2018年春季申办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基本信息表统计表》(附件5)和初审合格的“教师资格申请材料”及考试费用,统一送报教务处陈静老师处。教务处将于4月26日将全校复审后的材料,按申报类型分别提交给成都市教育局和龙泉驿区教育局。(注:各学院上报的附件4、附件5,须打印盖章与电子文档一并交予教务处)
二、所需材料
根据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及要求如下:
1.网报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并单面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并请申请人按要求粘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3.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打印出申请人大学四年的学业成绩单,并在院(系)盖章处加盖各学院鲜章,(注:此成绩单作为学生是否能够按时毕业的依据,请学院认真审查学生所修学分情况,严格把关。)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一式一份);
5.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注: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初中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
6.思想品德鉴定表(学院出具并盖鲜章)(一式一份);
7.二寸证件照两张(注:①必须与网上报名所上传照片相同。②请修剪规则,写上名字)。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相关证明
8.1 如参加国考申请人,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申请人网上自行打印)
8.2 未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需提供合格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
第(2)、(5)、(8.2)项的复印件,经各学院核实与原件一致后,负责老师签字,并盖鲜章。
9.《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注:此表只针对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
三、相关费用
非师范专业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员每人须缴纳190元的笔试、试讲考试费(成价费〔2008〕106号),由学校代收。待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根据合格人数将考试费转入市、区教育局账户,以学校为单位开出统一发票。(注:如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不缴纳此费用)
四、特别注意事项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A类)的申请人必须为应届毕业本科生。应届毕业专科生只能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B、C类);另外,今年毕业的函授、小自考等所有成人教育的学生必须在取得学历证书后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学校不受理。
2.参加省考的申报人,其申报资格层次必须与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单中的考试级别相匹配,而参加国考者申报资格层次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的考试类别为准,不相符合一律拒绝受理。(注:省考级别为A类只能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B类只能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C类只能申报小学教师资格;D类只能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
3.教师资格申请材料中,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一定清晰可以辨识,否则拒绝受理。
4.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且未取得国考合格证的申请人,需先到教务处C105办公室领取《成都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完善基本信息后放入教师资格申请材料中。经成都市教育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自行前往所在院负责老师处领取已盖鲜章的表,作为参加试讲、面试的必要凭证之一。
5.各院按上述教师资格申请材料清点本院(按班级)学生的申请材料,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学校应拒绝受理其申请。同时合格材料按附件4、附件5分别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6.学生呈报的申请材料统一用“一拉杆”,按附件4、附件5中“相关资料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7.证书办结后,由市、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告知书》前往领取。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教务处电话:028-84825020 陈老师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电话: 028-86918209
成都市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电话: 028-8484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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