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各在校学生: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生重修考试将分别于2018年5月21日—23日(16食专及16运专)以及7月2日—4日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请本次重修已报名并已经缴费的学生按照安排准时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请考生带上身份证及学生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2.参加考查课、实践操作课考试的同学,请分别于2018年5月21日(16食专及16运专)以及7月2日前自行联系各课程承担学院,确定具体的考试时间与方式,逾期未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重修机会。考试时请务必填写签到表。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领回试卷,并于领卷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教学秘书录入重修成绩,然后将重修成绩册交教务处曹燕老师。各学院在提交考查课和实践操作课考试成绩册时请附上考生签到表,否则成绩不予认定。 详情:/jwc/content.asp?type=12&fl=13&id=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