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重修考试工作将于5月27日-31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考试课程(见附件),请考生按照考试安排准时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教务处未统一安排时间的考查、操作课程(见附件),请考生在5月27日前自行联系课程承担学院,确定具体的考试时间及方式。逾期未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请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考试时请务必填写考生签到表,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4.请各学院的教学秘书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领回试卷,并于领卷后3个工作日内由教学秘书录入重修成绩,并将重修成绩册交教务处。各学院在提交考查和操作课考试成绩册时请附上考生签到表,否则成绩不予认定。
如有已报名交费,但考试或考查表中漏登的学生,请凭缴费单据到教务处补登。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徐老师,电话:028-84825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