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班干部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班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班级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提高班干部的服务水平与工作效率,使各年级、各班级更好的团结协作,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综合评估标准
(一)思想觉悟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使用科学的理论、观点分析解决问题;关心时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进步,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爱关心集体,敢于同不良现象、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二)品行规范
讲文明礼貌,举止得体,言谈文雅,禁止酗酒、吸烟、赌博;争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扶贫济危;爱护公物及花草树木,遵守社会公德,节约水电、粮食。
(三)学习态度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考试名次不低于全班总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四)遵守纪律
带头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并能带动、监督其他同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纪现象能及时有效的给予制止和批评教育。
(五)工作态度
对担负的班级工作,能始终保持高涨热情和较高的主动性,工作认真,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乐于接受并能较好的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六)工作能力
能够有比较科学的管理方法对自己负责的事情进行总结、分析、归纳、协调、解决。对大学生出现的新问题有预判性,处理果断,方法得当。对本职工作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富有创意,头脑灵活,能提出新颖可行的计划,善于调动同学的积极性。观察问题深入,善于寻找问题根本所在并能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能及时深刻的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
(七)工作协调
积极配合学院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开展,在班级中的能够配合其他班干部的工作。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考核对象:全体班干部
考核时间:每学期考核一次,在学期末进行
三、考核形式
(一)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进行,由各班级成员填写测评表,对学生干部的德、识、能、勤、绩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测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评定,并依据考核成绩将学生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良、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二)组织鉴定
由团总支在民主评议与考核的基础上作出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