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验实训过程中,因学生错误操作【不按实验要求,未经主讲教师允许,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实验马虎等】造成工具、设备损坏,由学生负责赔偿。主讲教师和实验员应及时告知中心管理人员,由烹饪与食品实验管理中心办公室出具赔偿通知单,并及时督促责任人完清赔偿手续。
2. 由于主讲教师玩忽职守【无故离开、准备马虎、指导不负责等】造成工具、设备损坏,应由主讲教师负责赔偿,相关手续同上。
3. 实验实训教室内的工具、设备,无特殊原因造成丢失或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由负责该室的实验工作人员负责赔偿。借出的工具、设备应办理完备的借出手续,若有损失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个人负责全部赔偿;如手续不全,由负责借出的工作人员赔偿。
4. 凡造成工具、设备损失,责任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如实向烹饪与食品实验管理中心办公室报告损失原因,由烹饪与食品实验管理中心管理人员核实后,上报中心主任,根据情况轻重作出赔偿决定。情节严重的需由烹饪与食品实验管理中心报上级主管部门,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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