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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内外培训产生的费用如何报销?
来源:财务处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2/06 14:22:32
参加省内外培训的人员,往返城市间交通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补助天数按照培训期间的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周末、正常寒暑假等正常休息时间段。如培训单位收取培训费包含食宿(非食宿自理)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由培训主办单位统一开支,按差旅费标准30%报销公杂费。培训通知明确食宿自理的,期间原则上住培训主办单位统一安排的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在住宿费报销标准内据实报销,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正常差旅费标准的3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