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川组通〔2018〕84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召开2018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川旅党〔2019〕12号)文件的具体要求,3月27日上午,行政十支部在行政楼410会议室组织召开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学校党委常委、学校组织生活会督导组成员、校办(党办)主任姚辉到会指导,纪检干部赵雪芹列席会议,全体党员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何喆主持。
会上,何喆首先把组织生活会召开有关要求和精神进行了传达,把支委会前准备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结合组织生活会要求,以党课的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他从条例产生的背景、意义及条例全文逐章重点解读,通过学习使每一位党员把握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正确指导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随后,何喆代表支委向大会进行述职,代表支委做对照检查,通报谈心谈话收集、归纳汇总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接着,何喆带头做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支委成员及其他党员依次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随后,会议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支部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最后,姚辉就本次组织生活会提出了指导意见,他肯定了本次组织生活会的开展质量,认为会前准备充分、组织到位、批评到位,意见中肯,抓得准,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同时要求各位党员同志认真总结会上提到的意见和建设,做好整改措施,并要求支委多思考支部建设,特别是对多部门组合的支部,如何有效开展活动、做好支部建设,献计献策,把支部工作做实,从而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