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防病毒软件、漏洞扫描软件的升级、更新和策略设置由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如需重新部署更新版本防病毒软件或漏洞扫描软件,网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应当事先通知,重新部署相关系统时暂停终端设备使用。
第二条 所有内外网终端都必须统一安装网络版防病毒软件、漏洞扫描,并接受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防毒软件服务端的集中管理。
第三条 防病毒软件中心定期(至少每3日一次)更新病毒库,并立即向用户终端推送更新的病毒库,如发现有用户终端病毒库版本长时间未能更新,应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并进行更新。如出现突发性高风险病毒网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应当及时联系防病毒软件供应商及时取得专杀工具,组织人员清除终端中的病毒并登记,如可能导致的内部资料泄露应当及时上报中心领导和分管领导。
第四条 用户终端发现病毒且无法清除时应立即断网并上报,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第五条 信息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员定期检查入侵检测系统日志,及时发现安全风险,并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