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5-02 浏览次数:
申请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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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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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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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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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音响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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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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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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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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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文艺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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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生会分管主席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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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须知:
1.原则上大学生活动中心用于艺术团排练及学生组织召开会议,不予外借;
2.所在学院或组织如需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需团总支书记或分管老师签字并盖章,再根据大学生活动中心的申请流程依次办理,最终申请表交至校学生会文艺部负责同学处;
3.请申请使用活动中心的学院、组织务必爱惜活动中心内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类物件,中心内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使用结束后需进行物品整理和卫生打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