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管理制度

时间:2016-05-16点击数:

   

美术馆管理制度

    美术馆是反映和展示我系专业课程教学和体现我系学生学习成果的场所,更是与老师、同学进行有效交流的窗口。为了确保展厅的整洁、安静、有序,规范展厅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展厅的管理

    1、展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展厅管理员负责,包括展厅清洁卫生、设备维护和安全等;布展期间管理员不得擅离岗位。

    二、展厅的使用。

    1、布展班级负责人需事先向管理员提出口头申请,并由班级负责人在《展厅使用登记表》中如实登记。

    2、进入展厅布展的所有人员应服从展厅管理员的安排,爱护展厅的所有设备、设施,保持展厅的整洁,不得在展厅内吃零食、吸烟。

    3、布展和展览期间,布展班级应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守护;闭展时应及时关闭电源、门窗等;遇有情况,应及时与管理员联系解决;撤展后离开时布展班级应负责恢复展厅的原貌。

    三、展厅道具的借用:

     1、布展班级在布展示过程中,确需借用道具的,应向管理员办理道具借用手续,道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登记,将其放回原处,且保持道具的整洁。如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违者予以警告记录。

    2、造成道具的破损、遗失,布展班级要全部负责,并赔偿由此给展厅造成的经济损失。

美术馆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美术馆来访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消防管理制度。

    一、任何人不得在实验室内和操作间吸烟、乱扔烟头或使用明火,违者将予以处罚。

    二、凡在实验室内和操作间里吸烟、乱扔烟头或使用明火,酿成火灾或引起严重后果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未经实验教学管理中心领导、老师或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擅自动用实验中心的机器和设备,违者将根据造成损失进行处罚与赔偿,后果严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在实验室内吸烟者,无论师生一经发现处以50元罚款并记录一次,累计超过三次者将取消一年进入实验室教学或上课的资格,造成事故者将根据损失进行处罚和赔偿,并由肇事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遇火灾发生能及时拨打119报警或报告实验中心,冷静妥善处理或消除火灾隐患,为学校、为中心挽回损失者,将予以奖励。

以上条款,请全校师生、中心工作人员及来访者谨记并严格遵守。

 

Copyright©2016  蜀ICP备12008333号-2    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艺术学院  版权所有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联系电话:84865237    84866825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