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督查督办,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推动重点工作的有效推进,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实行,如要修订,亦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1、范围:学院领导安排和学校通过OA系统通知的重要事项及工作。
2、重点:根据工作安排,一周之后没有动静与反馈的重要工作。
3、提出:各位分管领导提出督查要求。
4、责任:党建工作、重点工作由专职副书记(纪检委员)执行;一般性行政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执行。
5、形式:可以是单项工作的督查,亦可以是就多项督查工作召开督查工作会。
6、程序:
①分管领导提出督查要求;
②责任人建立督查清单;
③责任人约谈管理岗位;
④向相关领导反馈督查结果;
⑤由分管领导或党政联席会对结果进行有效处置。
7、应用:建立督查结果清单,并与处置结果一并存档备查,作为相关工作及人员的考核依据。
运动与休闲学院党总支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