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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与休闲学院督查工作制度

作者:时间:2019-09-16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督查督办,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责任,推动重点工作的有效推进,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实行,如要修订,亦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1、范围:学院领导安排和学校通过OA系统通知的重要事项及工作。

2、重点:根据工作安排,一周之后没有动静与反馈的重要工作。

3、提出:各位分管领导提出督查要求。

4、责任:党建工作、重点工作由专职副书记(纪检委员)执行;一般性行政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执行。

5、形式:可以是单项工作的督查,亦可以是就多项督查工作召开督查工作会。

6、程序:

①分管领导提出督查要求;

②责任人建立督查清单;

③责任人约谈管理岗位;

④向相关领导反馈督查结果;

⑤由分管领导或党政联席会对结果进行有效处置。

7、应用:建立督查结果清单,并与处置结果一并存档备查,作为相关工作及人员的考核依据。

运动与休闲学院党总支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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