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审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校长及其授权的协管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审计处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机制、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二、组织实施或委托实施对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计。
三、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组织实施对学校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四、根据学校改革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项审计。
五、对学校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管。
六、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对审计结果所提意见的整改落实,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加强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审计队伍素质;按规定做好审计文件及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九、按照党委要求,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审计岗职责
熟悉国家及学校的各类财务制度、审计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1、参与对学校的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财务决算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2、参与对负有经济责任的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
3、按照科技处的委托组织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审计。
4、参与对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与评审工作。
5、负责综合审计项目案卷及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6、负责完成有关审计报表、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7、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财务审计专题研讨。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岗职责
熟悉工程造价,了解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
1、参与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过程审计、预结算审计和工程财务决算审计。
2、参与工程外审项目审计事项的复核确认与协调工作。
3、参与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的材料采购招议标活动及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工程审计项目案卷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保管、归档和保密工作。
5、负责完成有关审计报表、资料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
6、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和工程审计专题研讨。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