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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教函〔2015〕16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15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通知

 

省内各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竞赛组织管理,切实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厅组织了2015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申报工作。截止3月26日,共收到赛项申报方案129份,其中本科组85份,专科组44份。经专家评审、教育厅审核,同意四川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43个项目为2015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公平、公正是所有赛项的基本原则。

二、各赛项应尽快成立赛项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赛项有关工作。各赛项应增加透明度,组织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及裁判专家组等要充分吸纳主要参赛单位人员参加,赛项组织及评审过程也应有主要参赛单位人员参与,确保竞赛公开、公平、公正。

三、除国赛有特别要求外,同一项目仅允许设立一种奖项,原则上不同时设立团体奖和个人奖项,不得以分组或设立分赛项方式多重设奖。各赛项分设一、二、三等奖,以参赛队总数为基数,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一等奖参赛队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并颁发荣誉证书。年底我厅将统一行文公布本年度所有省级赛项的获奖名单。

四、2015年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竞赛方案我厅均不再具文通知,由各赛项组委会另行通知。本科赛项应于11月底前完成,高职高专赛项应于5月10前完成。各赛项承办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赛项工作总结(附件2)和获奖名单(附件3)盖赛项组委会印章后上报我厅高教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省级赛事的,即取消其本年度省级赛事项目,并暂停其承办院校2016年省级赛项的申报资格。

五、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均为公益性赛项,严禁竞赛组织单位向学生个人收取费用。

六、省级大学生竞赛项目的组织工作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十项规定”,厉行节约,勤俭办赛,原则上不举办赛项开、闭幕式。

七、请竞赛组织单位认真做好竞赛筹备和组织工作,创新思路,规范管理,为学生全面发展特别是创新人才的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高波、刘晋州   联系电话:028-86110643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政编码:610041    电子信箱:

 

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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