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转专业的相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转专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相关规定
(一)新生入学后,除因疾病或生理缺陷需转专业外,一般不得转专业。但因各种原因确实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和学习潜质者,在第一学期所学课程全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学生只能在同一招生类别和招生类型中转专业。
(三)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申请时间为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其余时间提出申请均不予受理。
(四)转专业前所学课程的处理: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考核合格的课程,如课程学分高于或相当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有关课程,可认定相应课程及学分;凡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无关或低于其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只能认定为公共选修课。
二、转专业的办理办法
(一)学生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转入系通过考核后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处理。学生凭教务处通知到转入系办理注册手续。
(二)转入系应对转入本系学生转专业前所修的课程进行成绩认定,并指导转入学生对第一学期未修课程制定补修计划,并按重修方式完成所缺课程的修读。
三、办理流程
(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转出系审批,转入系考核、审批。学生所在系于开学第1周将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批。
(二)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相关系部和学生办理相应手续。
(三)转入系填写《课程认定表》,报教务处对其已修课程进行认定。
教务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