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严格执行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06/29 09:16:35

全校教职工: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库[2016]51号)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减少现金结算,现将严格执行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如下:

一、从201671日起,省级财政科研项目所发生的属于《四川省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2)规定的范围的支出以及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要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或对公转账支付,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二、因无刷卡条件而无法采用公务卡结算或对公转账支付,但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发生的支出,如市内交通费、野外科考工作中发生的支出等,需说明具体原因,经科研项目负责人、所属部门负责人、科技处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可以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请各部门还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到财务处教学楼C110办公室咨询办理。教职工离职,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

咨询电话:84872073

联 系 人:孙瑜聆

四、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四川省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执行文件规定。

 

附件1:《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库[2016]51号)

附件2:《四川省省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财务处

201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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