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执行2016年一次性年终奖的税收政策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6/12/08 11:53:19
关于执行2016年一次性年终奖的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等相关文件,我院将在2016年12月执行本年度的一次性年终奖的税收政策。
请各部门及时将本部门全年一次性奖金通过工资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在工资申报系统中的“工薪税项目”(选择07/年终奖金)进行申报,将在编人员与非在编人员分开录入,并于本月20日前将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报送财务处。
联系电话:84825825
附件:详见OA
财务处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