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为了贯彻执行新个税法,全面解读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学校财务处特邀龙泉驿区税务局税务专家,进校为全校教职工开展个人所得税政策宣讲培训会。
宣讲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税务管理座谈会,龙泉驿区税务局副局长周桂兰携税务管理员一行六人,学校副校长陈云川、财务处处长窦小玲、副处长侯智勇、办税工作人员沈雪梅参加座谈会。会上,双方就高校日常税务管理及税务创新服务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同时对科研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税务政策进行了详细的沟通。最后,双方就税务政策进校宣讲常态化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阶段为新个税法政策解读培训。主讲老师为龙泉驿区税务局税务专家周佳丽,全校各部门教职工代表参加。培训会上,对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要点进行解读,特别针对新法中增加的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重点讲解,对6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享受条件、扣除标准、标准方式、扣除起止时间、备查资料等进行全面解读。并对全校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方式、纳税额计算标准、汇算清缴等进行了培训。最后,组织了现场税务问题答疑环节,教职工现场提问,税务专家逐一解答。
本次宣讲会进一步加强了教职工对新个税法的了解,为学校即将开展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工作奠定了基础。专项附加扣除可在申报纳税时按规定标准予以税前扣除,切实降低税负,实现精准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