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决定从2018年起,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省级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和改革试点项目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改革试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基本国情、省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突破,激发活力,努力形成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改革试点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本,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解决深层次矛盾。坚持统筹谋划,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把立足当前与兼顾长远相结合,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相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确保改革的科学性、系统性。坚持因地制宜,把整体部署和尊重基层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方、学校和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各地各校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大胆试验。
二、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工作由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教育厅各牵头指导处室负责相关改革试点项目的全程指导和管理。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推进改革试点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成立改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统筹制定试点方案,统筹推进改革试点;要加强条件保障,确定分管领导,安排专门经费,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三、科学制订实施方案
试点单位要按照正式公布的改革试点项目及子项目名称,深入调研,充分协商,科学论证,形成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明确改革目标、改革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核心内容。实施方案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启动实施。
四、加强检查指导
改革试点启动后,试点单位对于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妥善处理,避免出现大的偏差。对于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深入分析和系统评估,做好预案,积极化解,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对于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要及时总结,组织交流,加以推广。教育厅各牵头指导处室要按照《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加强过程指导,推动改革试点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政府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相结合的多元评估机制,加强调研检查,定期进行评估,并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对试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
五、强化宣传引导
建立信息报送和年度报告制度。试点单位要落实专门机构、指定专职人员担任信息员,专职负责改革试点信息工作。要定期梳理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及其成效。要及时报送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形势分析报告、支持政策申请、典型经验和其他主要情况。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增强全社会支持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的共识与合力。要加强与兄弟省市的合作交流和深入研究,提高改革试点质量,扩大改革试点影响。